陆莹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短板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污染防治工作。现将相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医疗废物处置基本情况
(一)医废处置基本情况。目前,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公司)是我市唯一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单位,收运体系网络覆盖全市14个区、县(市),涵盖从省级医院到乡村卫生所各级6000多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维康公司直接上门收运的医疗卫生机构3593家,其他偏远或较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及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小箱进大箱”的模式送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暂存再由维康公司收集处置。2019年,全市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29万吨,收集处置率达100%。
(二)疫情期间医废处置情况。疫情期间,我局全力以赴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规范收运、延时消毒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以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5月底共收集医废8966.05吨,处置8966.05吨,涉及疫情医废354.84吨,始终保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加强分类收集。涉及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与普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包装,并按相关要求每天做好医疗废物贮存区域的清洁及消毒工作。二是及时规范收运。对涉及疫情的医疗废物按照专人、专箱、专车、专线“四个专”的要求收运,并增加疫情定点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确保医疗废物12小时内及时转运。三是延长消毒时间。对常规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4个小时。对发热门诊的医疗废物,提高消毒剂含量和延长消毒时间至6-8小时。对疑似和确诊病例产生的医疗废物,独立隔离区、独立消毒柜消毒,同时提高消毒剂含量、延长消毒时间至8小时。四是加强环境监管。对照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医疗机构废物收集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及环境应急保障单位等防疫敏感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并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彻底消除环境隐患,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疫情期间(截至5月底),共出动监察、监测人员共1284人次,检查、监测医疗机构998家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0家次,垃圾焚烧企业148家次。
二、应对医疗处置能力短板的措施
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市现有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维康公司)场地临时租用、环境邻避效应敏感、处置能力不足、信息化监管程度不高等问题。我局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加快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的短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能力建设。结合《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总体布局,形成与市场相适应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的合理体系。加快推进杭州第三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含4万吨/年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2020年12月建成投运。并按照《关于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协调会议纪要》(杭环会议纪要〔2019〕6号)精神,完善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大地维康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作方案,保证医疗废物处置规范,能力富足。
(二)及时做好医废处置的统筹调度。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管理,在处置设施的运行负荷率超过80%时,及时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统筹调度,启动备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等)的应急保障,同时统筹规划、建设、完善好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配套的应急协同处置疫情医疗废物的消毒设施。建立杭州周边嘉兴、绍兴等跨地区医疗废物应急协作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疫情应急处置体系。
(三)依靠城市大脑,提高医废处置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对大地维康公司医疗废物智慧管理系统优化提升,依靠浙江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杭州市城市大脑等平台,完善医疗机构、处置单位、相关监督部门三位一体化医疗废物处置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医废处置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一是对疫情定点医院医疗废物贮存场所的采用视频图像实时监管;二是将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的GPS路途轨迹纳入在线监控系统;三是对疫情定点医院和其他重点医院适时加装废水接触池余氯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时在线监测废水消毒余氯数值;四是将处置单位消毒时间等重要参数纳入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感谢人大代表对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872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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