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50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复工困难问题的几点建议—2》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审批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夜间作业证明出具工作。对于有夜间施工需求的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只需按《条例》规定,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意见书,我局一律应批尽批。据统计,今年自复工以来,我局共收到施工单位夜间作业证明申请1716件,出具夜间作业证明1716件。

二、近期所做工作

1、主动对接施工单位,能批尽批。对于重点工程夜间施工审批问题,我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主动对接施工单位,积极做好夜间作业证明出具工作。

2、积极了解部门需求,上门服务。为进一步做好夜间施工审批工作,我局由局领导带队,主动上门与地铁集团、亚组委对接,及时了解、协调相关地铁工地、亚运场馆等重点工程建设过程关于夜间施工审批方面的困难。对于市服务企业复工督查组交办的夜间施工问题,我局也及时沟通回应。

3、及时处理信访投诉,争取理解。鉴于施工工地全面复工,夜间施工噪声对群众的日常生活存在一定影响,我局积极做好与施工工地、群众之间的沟通,及时赴现场协调解决,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及时化解信访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

1、做好走访对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市级部门、施工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夜间施工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做好服务保障。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程的审批服务和施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工地能批尽批。同时指导施工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感谢委员对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2日

 

附建议原文:

关于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复工困难问题的建议

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蔓延造成整个国家近60天封闭状态,给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企业的生产、施工很长一段时间被迫停顿,上下游配套的各生产链、供应链无法正常运转,所需生产资料脱节,从而打乱了企业经营节奏。使企业生产处境困难,企业因工期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突出。

为了积极支持施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帮助施工企业失去的工期抢回来,我对当前政府服务施工企业提出下列建议。

建议环保部门适当放宽夜间施工管制时间。给予施工企业在合理的时间段里营造一个集中精力、抢抓工期的氛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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