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条,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附件: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1 | 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ZHOU Xiaohua | 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江源路69号 | 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江源路69号 | 回收、分解处理5类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PC);回收、分解处理其他电器及电子产品;处理从工厂回收的电器及电子产品的相关固体废弃物;出售根据上述各项目进行的回收、分解、再生活动等产生的衍生资源;资源循环利用咨询;家电、家具、办公设备的租赁、维修、销售;销售:五金交电、家电零配件;数据处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 0571-6429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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