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审批许可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0年5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五里塘河)道路工程 | 拱墅区祥符单元(GS09)范围内,北起环镇北路,南至五里塘河 |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杭州市祥符单元位于拱墅区,东至西塘河、南至石祥路、西至古墩路、北至 余杭区界,总用地面积 305.13hm2。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五里塘河)道路工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祥符单 元范围内,北起环镇北路,南至五里塘河以南衔接现状丽晶路,由杭州市拱墅区 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建设。本项目建设道路等级为城市 次干路(根据杭州市祥符单元(GS09)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 见附图 4),道路总长度约 638.072 米(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计划分两期 实施,其中,一期为环镇北路-三墩路段,此段为两块板形式,双向四车道,道 路长度约 469.308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6 米;二期为三墩路-五里塘河段, 此段为一块板形式,双向两车道,道路长度约 168.764 米,标准段宽 20 米。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交 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进行了 公示,公示有效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 大气: ①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 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 ②做好行道树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2.废水: ①配套的雨水、污水管网,将道路两侧及上游地块的污水、 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和传输,提高周围地块的污水、雨水收 集率。 ②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4.噪声: ①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在 噪声敏感区域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 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②经常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 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
2 | 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区界)道路工程 | 拱墅区祥符单元(GS09)范围内,南起环镇北路,北至区界 |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杭州市祥符单元位于拱墅区,东至西塘河、南至石祥路、西至古墩路、北至 余杭区界,总用地面积 305.13hm2。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区界)道路工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祥符单元 (GS09)范围内,南起环镇北路,北至区界,由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 指挥部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 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长度约 630 米(根据 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环镇北路-长青路长度为 376.5 米、二期长青路-区界长度为 253.8 米,标准段宽 26 米;项目总用地面积 18111 平方米。 |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进行了 公示,公示有效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2. 大气: ①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 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 ② 做好行道树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2.废水: ①配套的雨水、污水管网,将道路两侧及上游地块的污水、 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和传输,提高周围地块的污水、雨水收 集率。 ②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4.噪声: ①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在 噪声敏感区域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 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②加强绿化、经常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 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③长青嘉苑临路一侧预留隔声窗安装费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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