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环发〔2018〕70号),经前期调查,我局于4月28日对杭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下达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站仍未按照法规标准整改到位,故杭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仍将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