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杭环发〔2020〕35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县(市)分局,钱塘新区分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杭州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为我市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要求提供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支撑。
一、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
1.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19-2035)》。编制并发布实施《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指导督促各区、县(市)编制美丽建设规划或行动计划方案。
2.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高质量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指导督促淳安县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余杭、桐庐、富阳等区(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拱墅、滨江等区(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县)。
3.完成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复核工作,巩固创建成果。一是严格对照《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管理要求和建设指标开展自查,完成市本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复核工作。二是指导督促临安、富阳、桐庐等命名已满三年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做好自查和复检工作。
4.协同市生态办,强谋划、强协调、强督查,推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完成2020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对考核优秀的区、县(市)和市级成员单位予以通报。二是牵头推进2020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三是研究制定区、县(市)和市级成员单位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及评分规则,报请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实施。四是完善日常推进机制,抓好任务分解、督查指导、绩效评价,提升工作实效。五是完成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
二、优化监管,全面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5.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印发实施杭州市《关于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联合市林水局、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西湖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二是做好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生物多样性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6.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一是贯彻落实《长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林水、规资等部门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重要自然保护地开展实地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完善问题台账系统,督促各地严肃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国家和省卫星遥感和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点位整改销号工作。二是持续开展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双随机”抽查,及时通报抽查检查结果并落实整改。三是指导各区、县(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交叉检查,积极组织各区、县(市)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培训。
7.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配合市规资局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确保红线精准落地,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的制定、监管平台的建立以及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三、深化改革实践,多渠道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
8.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一是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出台《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职责要求,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参加省级相关部门举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提升基层工作业务能力,强化制度落实和考核督促,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地。三是鼓励区、县(市)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查处和赔偿相关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改革影响,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纳入年度示范创建特色创新成果,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影响力。
9.加快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示范建设。强化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管理和考核,开展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评估工作,完善新一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生态产品转换机制研究,完成《淳安生态产品转换机制研究》。
10.指导各区、县(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实践和创新,积极总结改革经验,上报美丽浙江建设工作简报等平台进行推广;学习吸纳先进的改革经验纳入全市年度示范创建特色创新成果并上报省美丽办。
四、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1.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高标准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作实践中转化学习成果。二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三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风险点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铸造生态环保铁军。
抄送:西湖景区城管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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