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4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年4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文件

1

杭州浙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20〕17号

2020-04-08

见附件

2

年产2.371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20〕18号

2020-04-08

见附件

  春澜110kV输变电工程

杭环钱环评批〔2020〕19号

2020-04-08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J03环保窗口

杭环钱环评批【2020】17号.pdf杭环钱环评批【2020】18号.pdf杭环钱环评批【2020】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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