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排放检验工作整改的公示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环发〔2018〕70号),经后台抽查,杭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存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未实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传输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该机构进行整改,整改期限15天。

特此公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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