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00401)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批准时间

有效期至

杭州老年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288号康恩贝大厦

杨占友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5502]

2020年4月1日

2025年3月31日

杭州增颜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文路103-5、103-6号

傅燕萍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5503]

2020年4月1日

2025年3月3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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