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0年2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业辐照用加速器应用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紫霞村厂区内(二厂区六厂房内)

杭州科百特过滤器材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为满足生产发展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拟在厂区内新增2台扫描式低能自屏蔽电子加速器用于辐照纳米过滤分离膜材料。

本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相关环保管理部门均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2台辐照加速器均为卧式自屏蔽结构,采用钢材+铅材屏蔽,电子束正对方向采用全钢辊筒屏蔽,辊筒厚度为(铁30mm+不锈钢26mm)×2=112mm;上下屏蔽厚度为铅20mm+不锈钢10mm;加速管钢桶厚度为铁25mm,钢桶前后盖厚度为铁50mm;真空系统采用屏蔽盒屏蔽,屏蔽盒厚度为25mm;扫描盒厚度为不锈钢10mm+铅15mm;真空管道厚度为不锈钢5mm+铅14mm;扫描盒屏蔽板一厚度为铅30mm;扫描盒屏蔽板二厚度为不锈钢10mm+铅15mm;机架屏蔽厚度为不锈钢25mm+铁45m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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