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识到行动如何跨越人与动物保护的鸿沟?


◆本报记者王琳琳

当前,仍在延续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很多人知道了滥食野味的危害,“拒绝野味,从我做起”“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等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社会各界积极呼吁立法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国家层面也正式启动相关法律修订。而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最让他们思考与困惑的,是“什么是野生动物”以及“如何从自身做起,拒食野生动物,守护自然生态”。

“爱好”鱼虾贝蟹,算不算食用“野味”?

网友“奔跑的柠檬大王”就是积极响应“拒绝野味,从我做起”的民众之一。平日里他爱吃海鲜,尤其是那些非人工养殖的、从天然环境中捕捞的鱼虾贝蟹,每每吃到,往往要在朋友圈“打卡”。看到专家关于“国人已经不需要从野生动物那里获取蛋白质来生存”的话语时,他心里“咯噔”了一下,自己的爱好算不算吃野生动物?

他上网查询,发现有同样困惑的网友不在少数,有人问“生鲜超市里卖的波士顿大龙虾算不算野生动物”,也有人问“农贸市场里卖的甲鱼算不算野生动物”……

科普达人、微博博主“开水族馆的生物男”周卓诚告诉记者,国际上关于“野生动物”的定义是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界给野生动物的界定为凡在天然自由生活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生活状态下的动物,虽然经过短期驯养,但是还没有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按这些定义看,大海河流中的鱼虾贝蟹自然算是野生动物。即使很多种类的鱼虾贝蟹都是人工养殖的,但它们依然算是野生动物。”周卓诚说。

但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禁食野生动物。“在大众一般的认知中,鱼类及低等无脊椎动物并不属于‘野味’范畴。” 周卓诚说。

科普达人“国家动物博物馆员工”张劲硕也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讨论禁止捕猎、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动物主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产和海鲜。”

“海洋、河流中的生物当然也带有各种病菌和微生物,但是海洋里的动物病毒很难传染给人类。一是因为深海的生态环境跟陆地环境有很大差别,二是物种的基因也差得远。”周卓诚说。

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缺乏共识

但是,对于更多普通公众来说,他们和网友“奔跑的柠檬大王”聚焦特定问题不一样,困扰他们的是“如何跟自己的孩子讲除了鸡鸭鱼猪牛羊肉外,不要吃野生动物”“既然疫情因为滥食野味而起,法律为何不规定禁食所有的野生动物”等等……

比如网友“核桃0421”发现,她很难跟儿子讲清楚“什么是野生动物”,网友“菠萝妹”则搞不清“蛇和竹鼠算不算野生动物,人工一直有养殖”。

同样困扰公众的还有自己并不了解和认识野生动物。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曾岩关注到了社会各界关于“野生动物”没有共识的现象,为了梳理公众对“野生动物”一词的认识和理解,她发起了一个问卷调查,其中有一道题目是——请问您认为以下哪个(些)是野生动物?

鸟笼里欢唱的画眉鸟、朋友家养的乌龟或蟒蛇、山上公园等人喂食的猴子、度假村供人围观的羊驼、城市公园里漫步的孔雀、居民区神出鬼没的刺猬、超市生鲜区水缸里的波士顿大龙虾、寺院放生池里的草鱼、商场动物园里的土拨鼠……

曾岩告诉记者,目前回收了1.3万余份问卷,结果还在整理中。但针对上述问题,她发现,各种各样的回答都有。“有人把所有选项都选上了。但这道题没有标准答案,要想知道野生动物代表什么,与说话的人理解的语境有关。” 曾岩说。

微信公众号“大象公会”作者吴余在其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也表示,很少有人知道,“野生动物”4个字在中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到底意味着什么。对于公众来说,更是如此,他们通过纪录片、科普读物理解到的“野生动物”概念,和法律上的野生动物其实大相径庭。

通俗来讲,我国野生动物大概分为几个层面:一是受目前法律保护的“有证”动物,包括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省级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二是不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但从生态价值和社会公德角度需要保护的动物,如一些种类的蝙蝠和部分地区的旱獭及一些鼠类;三是种群数量特别大且并无必要特别保护的动物,如蚊子等。

“普通人普遍理解的野生动物是老虎、豹子、大象,而不是地上蹦的麻雀或田间地头偶尔可见的蛇。” 中国猫科动物保护联盟创始人宋大昭说。

如何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自然?

宋大昭强调,从法律层面对“野生动物”的法律边界进行重新界定,是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最为根本的前提。但是,在很多野保工作者和环境教育从业者看来,推动公众从自身做起,拒食野味,并且引导人们亲近自然、感受自然,真正理解自然系统的内在规律,同时思考自身行为可能对自然、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同样至关重要,是推动公众从意识到行动的根本。

自然之友·盖娅自然学校校长张赫赫表示,当前,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已经失去了太多的连结。“比如,一个在城市生活长大的孩子,可能并不知道所住小区的树林中,常年有白头鹎在小乔木的树冠层筑巢,也并不一定知道刺猬和黄鼠狼会在晚上出来活动,偷吃善心的人们给流浪猫狗准备的猫粮狗粮。”张赫赫说。

保护科学智库“北美小象君”成员、环境教育从业者何帆,则关注到了疫情期间部分人和地方虐杀宠物、扑杀蝙蝠的举动。在她看来,这些公众所表现出来的野生动物相关问题绝对化的态度和行为反应,以及恰当对待野生动物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的缺失,值得关注。

怎么给更多人解释野生动物不能吃但是同时又不让他们感到畏惧?如何让更多人认识到只有生态系统健康、人类才能健康?张赫赫建议,“要想公众对所生活的自然系统有更多的理解,并不能一味地灌输,而是要在体验与感受之后,激发大家的思考,思考是什么让我们在与自然相处时格格不入,思考怎样的我们才能描绘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画卷。”

何帆建议,可以从公众在意的部分着手。“比如目前公众最在意的点就是安全和健康,可以用身边的例子进行体验式引导,增加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了解和兴趣,帮助人们平复恐慌的心态,扭转因为恐惧而全部否定的‘一刀切’对待。”何帆说。

但与其发现漏洞进行封堵,倒不如最开始就把水龙头关紧。何帆认为,促进公众将意识转化为切切实实的行动,是一个需要从立法执法、教育宣传到行业引导,多方长期共建的事情,各个层面都需要行动起来,积极推进。

“我们必须且只能和大自然和谐共存,那才是改变的起点。”何帆说。

——特别关注——

水生野生动物同样

不可随意猎捕及食用

水生野生动物虽大多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野味”范围,可这并不意味着海洋、河流里的野生动物就可以随意猎捕和食用。

从生态安全和物种延续角度来说,不应该过度捕猎、威胁水生生物,影响其正常繁衍生存。即使不是受保护的物种或濒临灭绝的物种,也应该有所节制地捕杀。海洋与河流中有不少动物,正是因为人类的过度捕捞和栖息地破坏,从而被列入保护名录。

周卓诚告诉记者,我国特有的黄唇鱼,就是因为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在1988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06年,IUCN红色名录又将黄唇鱼列为“极危”等级。

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说,如果人类一再污染、破坏水体环境,水生物种同样也有可能引发疾病传染。1988年上海爆发甲型肝炎,就是因为人们食用了被甲肝病毒污染的毛蚶造成的。

环保NGO猫盟负责人宋大昭说:“每个物种都有它存在于自然界的独特地位和功能。它们和人类一样共同享有自然家园。” 如果普通民众没有能力辨别哪些是野生动物、哪些不是,宋大昭建议,“到正规市场上的正规商家去购买,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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