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0年12月3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杭州松果宠物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朗悦居1幢1单元106室

王智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261]

2025年12月2日

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鑫宠动物诊所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782室

汪玲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262]

2025年12月2日

杭州康趣宠物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未来公寓39-3,39-3-201室

张建民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263]

2025年12月2日

杭州生康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通运街364号1幢402室

郑骆娟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264]

2025年12月2日

浙江嘉事安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兴国路519号6幢7楼706室

许帅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3879]

2025年12月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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