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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文件 |
1 | 杭州明德生物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医药港生物药研发公共平台(综保区)建设项目 | 杭环钱环评批【2020】82号 | 2020-12-29 | 见附件 |
2 |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杭环钱环评批【2020】83号 | 2020-12-31 | 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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