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扩建)

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扩建7台直线加速器。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需要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

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其次为臭氧。

建设单位须齐全各项辐射防护措施,此外应严格执行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周围进行辐射水平监测,使之能满足辐射环境管理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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