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01203江干)

一、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0年12月3日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杭州卓康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宏程国际大厦401室-A

石小建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5215]

2025年12月2日

杭州哈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华丰中路口腔诊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华丰中路895、897号

沈华辉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5216]

2025年12月2日

杭州名奕雅护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普德路26号

周火贵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5217]

2025年12月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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