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0年12月2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

杭州市市辖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2号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问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2号103工厂二楼新建2台自屏蔽加速器及配套屏蔽部件等附属设施,电子束最高能量为0.5MeV,用于轮胎内衬层橡胶材料的辐射改性。

根据环评结论分析,项目无需做公众参与调查。

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办法要求等,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电离辐射的环境影响。经类比分析,设备正常运行时,加速器 自屏蔽体外 30cm 处以及操作位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 2.5μSv/h。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 员受照的年有效剂量最大为0.218mSv,满足工作人员年剂量约束值不大于5mSv的要求; 公众受照的年有效剂量为 0.030mSv,满足公众年剂量约束值不大于 0.1mSv 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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