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0年12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环南路1958号

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拟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环南路1958号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租用的6#厂房内新建一台辐照自屏蔽加速器(型号为CEB-500辐照自屏蔽加速器,最大能量0.5MeV,最大束流为90mA)。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周围公众的任何回馈情况和异议。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

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

本项目新建辐照加速器自屏蔽结构,采用钢材+铅材屏蔽,该辐照加速器的自屏蔽结构能够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