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0年11月25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杭州市下城区朝晖八区

戴彦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258]

2025年11月24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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