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0年11月1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迁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101号

杭州乐荣电线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因生产发展需要及提高产品质量的要求,公司拟在新厂区3号厂房一层内新建1座加速器机房,并利用原厂区的1台AB-1.5型高频高压电子加速器,对其自生产的部分电线电缆进行辐照交联改性,且不对外开放使用。

本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相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均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与非放射性废气(臭氧和氮氧化物)。本项目加速器机房投入运行后,加速器机房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均不超过2.5μSv/h,满足《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 979-2018)的相关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成员年有效剂量均能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对职业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年剂量限值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年剂量约束值要求。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后,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对机房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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