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0年10月9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原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变更后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杭州市大江东医院

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义隆路98号

俞文华

杭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浙环辐证[A2201]

2024年12月7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杭州盛远管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三江村

邱杭庭

使用Ⅳ类放射源

浙环辐证    [A3328]

2025年10月8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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