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污染防治 | > 固体废物、化学品及重金属防治 |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提高杭州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改办〔2020〕2号)文件精神,以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为目标, 我局草拟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告知承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反馈。
联系电话:87238575;
邮箱:hzshjjtgc@163.com;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