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要求各地参照本技术规程,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详见附件。
生态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