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类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9〕6号
签发人:吴华军
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建8号)办理意见
王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专项的、稳定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市林水局及配水供水沿线淳安、建德、余杭等区(市)县政府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千岛湖生态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千岛湖形成以来,淳安、建德等县(市)为千岛湖乃至钱塘江流域水质保护作出巨大贡献。目前,省、市政府对淳安、建德等县(市)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等方式给予财政支持。随着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的实施(2019年将建成通水),建立公平公正、权责一致、奖惩与生态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千岛湖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2005年杭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且逐年增加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2006年生态补偿机制正式运行,每年500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由杭州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主要对钱塘江上游的淳安、建德、桐庐、临安和富阳5个区、县(市)进行补助。2009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盘子提高到每年6000万元。2016年《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后扩大了补偿的范围,补偿资金的盘子提升至1.5-2亿元/年(其中2016年1.55亿元,2017年2亿元,2018年1.6亿元)。2018年我们已经启动第四次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此次修订将重点考虑对建德等上游县(市)加大生态补充专项资金的倾斜力度,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针对您提出“一是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制订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早实施。二是从饮用水水源地及沿线的生态环境保护的两个层面进行研究,水源地淳安、建德要考虑水资源费,沿线建德、桐庐、富阳等地要考虑生态补偿费”建议,市林水局的会办意见是:
一要制定高标准的千岛湖流域生态保护指标体系
千岛湖是钱塘江中下游城镇的主要供水水源,也是长三角地区重要战略水源地,其保护标准和要求都非常高,千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单靠上游的建德市和淳安县财政投入是杯水车薪,同时,会阻碍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开展省、市两级对口进行支持生态补偿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为保障资金使用的效益,检验保护成果,建议借鉴国内外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流域保护综合规划及生态环境状况,创新管理模式,委托权威机构编制千岛湖流域科学合理的流域保护指标体系,通过指标体系考核两地政府的生态保护工作。
二建议要设立千岛湖流域生态保护市级保护补偿基金
提案提出要建立千岛湖配水工程专项生态补偿机制。为避免引起上下游、左右岸新的利益纠纷,我们建议据了解,目前,国家针对具体水利工程、交通道路工程、机场等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工程均尚没有成熟的生态补偿机制,需做慎重研究探索。如只建立千岛湖配水工程专项生态补偿机制,不对覆盖范围内居民进行补偿,若此口子一开,其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也会遇问题,严格影响工程的推进。必将显著增加政府基建工程的成本。因此,建议弱化以工程补偿概念,建立千岛湖流域生态保护市级保护补偿基金,以从流域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的名义层面进行转移支付补偿。避免引起上下游、左右岸新的利益纠纷。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生态考核及后评估的基础上,由市级保护补偿基金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地区进行补偿。
三要建立奖惩激励结合的生态保护考核机制和资金拨付机制
千岛湖流域生态保护市级保护补偿基金支付发放与流域相关地区考核情况紧密挂钩。定期开展生态保护考核,根据生态保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生态保护基金转移支付补偿额度。支付生态补偿额度分基础和奖励两个梯次,基础部分只需满足设定考核的基本项,奖励部分必须自我加压,超额完成保护指标的触发需要满足相应考核条件。转移支付资金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保护区的造血型发展项目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提标改造。在考核指标方面,我局建议增加“富营养化趋势评价指标”、“水土流失治理与预防控制指标”。
下一步,市林水局将积极参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工作,为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机制,为建德市可持续发展争取更多外部援助。
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源头及出水所在的淳安县、建德市、余杭区均赞成建立配水供水工程专项的、稳定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保护好各自区域的饮用水源水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4日
经办人:黄炳元 联系电话:87238510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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