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下16号)办理意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类 别:B类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9〕16号

  签发人:刘雄伟

  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下16号)办理意见

  陆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医疗废物无法顺利进入最终焚烧处置亟须引起重视》收悉,您提出的“将经消毒毁型后医疗废物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范围,由城管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优先确保每天100吨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及“建议将经消毒毁形后的医疗废物进入九峰垃圾焚烧厂(光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最终焚烧处置”等建议,都很有针对性,对加强我市医疗废物最终处置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局会同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医疗废物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采用化学消毒、破碎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最终焚烧处置,该模式开展十余年来,运行平稳,确保了我市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从2018年以来,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厂因综合处置规模小、设备改造维修及医疗废物焚烧热值过高而造成设备运行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处置量有所下降,不能全部焚烧处置经消毒、破碎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因此医疗废物的最终焚烧处置渠道持续不稳定。

  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为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正常运行,我局于2018年2月和6月分别向市城管委和市治废办发函要求协调医疗废物最终处置出路。为解决医疗废物最终处置出路,我局于2018年6月和8月分别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要求紧急协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请示》和《关于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审计整改的有关问题的报告》,请示市政府尽快协调解决医疗废物处置出路问题,并建议由九峰环境能源项目焚烧处置经化学消毒、破碎处理后医疗废物。同时,建议明确医疗废物处置作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由市城管委统一协调。

  目前,经市政府协调,暂定由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九峰环境能源项目)作为消毒、破碎处理后医疗废物的应急焚烧处置单位,解决目前我市经消毒、破碎处理后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出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和行政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医疗废物规范收集、集中处置,不遗漏、不外流。

  针对杭州市医疗废物处置量连续增多,医疗废物进入最终焚烧处置得不到保障的现状,市卫健委建议物价部门督促集中处置单位,对有条件开展医疗废物称重的医疗机构落实计重收费,实行计重收费将有效减少非医疗废物(如输液器包装、药品包装、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种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袋等)混入医疗废物处理,强化医疗机构自律,促使医疗废物源头减量。

  为彻底解决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我市已于2018年底在大江东临江工业园区内开工建设杭州市第三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含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0亩,设计规模为处置危险废物13万吨/年(含医疗废物处置4万吨/年),该项目计划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我局将持续牵头督促推进三固项目建设工作,确保2020年底如期建成投运。

  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8日

  经办人:马彦龙   联系电话:87239925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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