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局系统“党建双强双优”工程的通知

杭环机党〔2019〕14号

局系统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激励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当作为、对标争先、比学赶超,坚定不移“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实施“党建双强双优”工程的通知》(杭直委〔2019〕12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实施局系统“党建双强”工程的通知》(杭环党组〔2019〕13号),经研究,现就在局系统实施“党建双强双优”(即深化“最强党支部”创建、加强“最强领头雁”培育、选树“最优排头兵”典型、推广“最优工作法”经验)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其中:监测中心站党总支(监测中心站一支部、监测中心站二支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创建;市管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最强领头雁”“最优排头兵”评选;局机关党委不参加“最强党支部”评选。

二、评选名额

通过创建培育、总结提炼、逐级遴选、打擂比武等举措,在12月底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拟评选产生50个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50名市直机关“最强领头雁”、100名市直机关“最优排头兵”、20个市直机关党建“最优工作法”,进行表彰宣传。在此基础上,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市级“最强党支部”和“最强领头雁”。

我局将根据杭环保机党〔2018〕42号文件,按照不超过30%(含复评、新评数)评选产生局系统“最强党支部”,同时结合“双争双评”工作,评选产生“最强领头雁”“最优排头兵”“最优工作法”,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三、基本条件

(一)最强党支部。带头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杭直委〔2018〕11号),聚焦“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围绕“支部班子强、运行机制强、组织生活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目标,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在局系统战斗堡垒作用坚强有力、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最强领头雁。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带头践行“四种人”标准,热爱党的工作,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履职敬业、作风优良、党员(群众)信赖,在工作中能够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实绩突出,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具有较强的表率带动作用。在担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基层党组织曾获得市生态环境局及以上综合性先进荣誉。

(三)最优排头兵。在局系统党员中着重选树以下5类排头兵:学习排头兵。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学思践悟,深学笃行,表现突出。创新排头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本职工作中,善于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问题,思路新、方法灵、举措实,创新成果行业领先、业绩突出,在本系统得到推广应用。“清亲”排头兵。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清廉机关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服务排头兵。带头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走亲连心三服务”、结对帮扶、“双千”结对联建、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服务等活动,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中转变作风,在竭诚奉献中表现突出。担当排头兵。聚焦中心工作,立足本职,认真履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敬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甘于奉献,表现出较强的担当力、执行力,工作业绩突出。

(四)最优工作法。紧扣“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目标任务,联系本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工作实际,总结提炼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探索党建运行机制、抓班子带队伍、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智慧党建”、“党建+”工作方式、支部结对共建、党员示范岗、党群共建、行业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记得住、叫得响、推得开、见成效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抓党建促发展强服务的综合成效比较明显。“最优工作法”推广应用情况将作为党建“一支部一品牌”和“创建模范机关”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动员部署。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实施“党建双强双优”工程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举措,全面发动支部党员参与创建工作。

(二)全面争创培育。

1.开展对标检视。各党总支(支部)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关于强化机关党建引领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杭直委〔2018〕28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局机关党委将组织对所属党总支(支部)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年度考核、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短板攻弱项抓整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组织赛场赛马。各党总支(支部)围绕“六大行动”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结合局系统攻坚克难行动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发力。各党总支(支部)每月18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到前一个工作日报送)通过办公网邮箱向局机关党委报送《党建重点工作和攻坚克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机关党委将会同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进行检查督促。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提炼“最优工作法”,与《党建重点工作和攻坚克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一并报送。同时,结合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局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党建重点工作“ 打擂比武”(党建重点工作成果展示)。

3.评选月度之星。局机关党委将会同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对照创建的基本条件,按照所属党支部5%至10%的比例,评选出局系统“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最优排头兵”创建月度之星。“最优工作法”按照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原则评选。同时,要充分运用办公网、微信公众号等张榜公布“月度之星”评选结果,广泛宣传先进事迹,不断浓厚鼓励先进、激励中间、鞭策后进的创建氛围。

4.推荐季度之星。从第二季度开始,我局将坚持“好中选优”,于每季末20日前,从月度之星中推荐申报一批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最优排头兵”创建季度之星,原则上每季度推荐2个。“最优工作法”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原则上每季度推荐1个。相关表格见附件2-5。局机关党委将于每季末填写《“党建双强双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重点宣传,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组织评选表彰。12月中旬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结合“六大行动”业绩评价、机关党建工作交叉互查等情况,从各单位推选的季度之星中,进行择优遴选、考察比选和联审,并适时进行表彰。市委组织部也将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党支部星级评定、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我局将结合年度党内总结考核和“双争双评”工作,评选产生一批“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最优排头兵”和“最优工作法”。

五、有关要求

实施“党建双强双优”工程创建活动是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局聚焦中心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局推进生态环保攻坚克难、打响“党建+”品牌的重要载体。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把助力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具体成效,进一步营造齐争共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把宣传报道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撰写工作信息,大力宣传好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故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身边教材,切实把创建的过程变成宣传激励先进、促进学优看齐的过程。

联系人:余中平、吕淑萍,电话:87239328。

附件:1.党建重点工作和攻坚克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2.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3.市直机关“最强领头雁”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4.市直机关“最优排头兵”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5.市直机关党建“最优工作法”报备表

6.“党建双强双优”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

月份党建重点工作和攻坚克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党组织名称

受表彰情况

序号

党建重点工作

和攻坚克难项目

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曾受表彰情况

(300字以内)

填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2019年     月     日

审批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3

市直机关“最强领头雁”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300字以内)

填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2019年     月     日

审批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4

市直机关“最优排头兵”季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职务

推荐类型

曾受

表彰

情况

(300字以内)

填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2019年     月     日

审批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5

市直机关党建“最优工作法”报备表

填报单位:

工作法名称

(400字以内)

    

(300字以内)

(300字以内)

备注

附2——3张展示工作法成果照片。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党建双强双优”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    季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层党组织数(不含机关党委)数

开展“对标检视”党支部数

开展“打擂比武”次数

评选“最强党支部”月度之星累计数

评选“最强领头雁”月度之星累计数

评选“最优排头兵”月度之星累计数

评选“最优工作法”数量

月度之星在部、委、办级以上媒体宣传数

未达标党支部数

是否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率

占所属党支部比例

占所属党支部比例

实施“党建双强双优”工程特色举措及成效

(简要列举,300字以内)

中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            2018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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