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为加快推进美丽杭州建设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学生环保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2019年度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中学、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要求
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积极组织和参与校内外环保活动,并能影响和带动家长、同学、社区居民一起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各校评选出本校在环境保护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为环保小卫士候选人,填写环保小卫士申报表(见附件2),并与相关材料一起向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推荐;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推荐。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参照评选标准,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择优向市创建办推荐。为使环保小卫士更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同一所学校上报的市级环保小卫士一般不超过1名。
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将对环保小卫士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评选。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市环保小卫士称号,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减少名额。对环保事迹突出、对环保工作有重要贡献的适当增加名额。
对获得环保小卫士称号的个人将优先考虑参加各类上级部门组织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四、评选要求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共同协商,密切配合,充分发动辖区内的学校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借小卫士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全市学生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名额汇总表(见附件4)和评选条件(附件1)中所列各项材料一并递交至市生态环境局,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市教育局联系人:贾松基,电话:85107481,传真87062221
地址:下城区屏风街8号308室,邮编:310003。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 王岢,电话:87238488,(传真):87238488
地址:新华路112号407室,邮编:310003。
附件:1.环保小卫士评选要求
2.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3.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4.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汇总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杭州市环保小卫士评选要求
序号 | 要求 | 申报材料 |
1 | 在日常生活中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如:节水、节电、垃圾分类、植树护绿、爱护小动物等),并带动家长一起保护环境。 | 递交一份家庭每日环保方案。 |
2 | 参与策划、组织学校(团、队或班级)的环保主题活动,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 递交一个及以上活动相关通知(或方案)和活动照片。 |
3 | 开展环境小调查或环保小发明等。 | 递交一个(含)以上调查材料(或小发明介绍)和相关照片。 |
4 | 积极参加社区环保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 | 递交活动相关材料、照片。 |
5 | 撰写一篇环境保护主题征文或演讲稿(500-1000字),并在班级、社区或其它场合进行演讲。 | 递交征文(或演讲稿)及照片。 |
6 | 如在近三年中获得杭州市级以上环保相关奖项的,评选时作为参考。 | 请提供奖项说明和证书复印件(非环保主题获奖材料不需要提供) |
附件2
环保小卫士申报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性 别 | 年 级 | ||||||||
所在学校 | 地 址 | 邮 编 | |||||||||
学校联系人 | 电 话 | 手 机 | |||||||||
家长姓名 | 电 话 | 手 机 | |||||||||
要事迹介绍(1000字以内) | |||||||||||
环保相关获奖情况 |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 | ||||||||||
区、县(市)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盖章) (生态环境部门盖章) | ||||||||||
杭州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城 区 | 推荐名额 |
直属学校 | 2 |
上城区 | 2 |
下城区 | 2 |
西湖区 | 2 |
江干区 | 2 |
拱墅区 | 2 |
萧山区 | 3 |
余杭区 | 3 |
滨江区 | 1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1 |
西湖风景名胜区 | 1 |
大江东 | 1 |
富阳区 | 2 |
临安区 | 2 |
建德市 | 2 |
桐庐县 | 2 |
淳安县 | 2 |
合 计 | 32 |
附件4
环保小卫士推荐名额汇总表
区(县、市)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学校 | 学校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家长姓名 | 电话 | 手机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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