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19年12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7日(7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主编人员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淳安县330国道(K30+050~K39+030)先行施工段

淳安县330国道浪境坞至佑口段(K30+050~K39+030)

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张仲芳

13372555617

2019.12.6

详见附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单位或个人需要核实公众参与情况的,请到相应环评单位进行核实。

330国道(k30 050~k39 030)先行施工段-公示.pdf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