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3幢D座一楼的杭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国环辐证[00439])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19年12月2日批准。 

  一、转入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 I-131放射性同位素活度为(4.5E+12Bq)、P-32放射性同位素活度为(1.2E+12Bq)、Sm-153放射性同位素活度为(2.4E+12Bq)、Mo-99(Tc-99m)放射源活度为(7.4E+13Bq)。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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