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2019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9年12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增塑剂及配套4万吨(折百)聚合氯化铝项目

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区红十五路9936号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用光催化氯化、多级连续反应工艺技术生产增塑剂,采用常压加热酸溶工艺技术生产配套的聚合氯化铝,形成10万吨/年环保增塑剂(环保型氯化石蜡、氯代甲酯)及配套4万吨/年PAC(聚合氯化铝,折百)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3005.74万元,利税11315.27万元/年,利用旧厂房改建,无新增建筑面积。

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9年7月31至2019年8月13日进行了项目信息公开。项目信息公开包括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周边敏感点村委会、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江东分中心)和临江企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纳入临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2)废气:①增塑剂废气:氯代甲酸和氯化石蜡尾气(氯气、氯化氢)分别经两级降膜+三级填料塔+一级液碱吸收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② PAC废气:PAC项目尾气(氯化氢、粉尘)采用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③罐区废气:本项目罐区储罐均设有平衡管有大小呼吸废气产生,并入车间碱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3)噪声:设备选型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或因振动引起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装置或减震垫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仍维持在现状水平;

(4)固废:厂区设有两座危险固废暂存库,分别工艺固废暂存库和污泥暂存库。本项目产生的滤渣为待鉴定固废,按照鉴定结果规范处置;污泥、废紫外灯和危险包装材料均属于危险固废,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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