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9年12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调整

杭州市余杭区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调整位于杭州市余杭区,项目新增线路全长4.95km,为全地下线,新增车站2座(老余杭站、金星站)和区间风井1座。

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其结果真实、可信,基本反映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环境利益相关方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生产废水需设沉淀池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于洒水降尘,多余的废水应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型厕所将粪便污水集中收集并初步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2)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硬质围挡,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清洁;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超过1天以上的渣土堆、裸地应该使用防尘布覆盖或固化等方式防尘。(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4)施工场地设置带围挡的渣土临时堆场,弃渣存放于指定堆场内,及时将弃土、弃渣外运至城管部门的指定地点等;生活垃圾定点存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5)做好对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合理规划,严格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施工组织,工程实施完毕后尽快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绿,在车站风亭周边种植灌、草。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老余杭站的10个风亭设置3米长片式消声器,其余风亭设置2米长片式消声器;(2)对敏感点采取轨道减振扣件单线2164延米的减振措施;对沿线规划敏感点地块采取钢弹簧浮置板道床单线1640延米、轨道减振扣件1470延米的减振措施组合。(3)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各车站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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