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2019年1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19年12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杭州市钱塘新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海街600号5幢5-407

杭州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恒中环保有限公司

总投资为500万元,总建筑面积1444.88平方米。通过混合分装生产工艺,建成后年产丙烯酸胶黏剂15t、环氧胶粘剂15t、有机硅胶粘剂14.8t、聚氨酯胶粘剂14.5t、氟硅纳米涂层材料0.7t。

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无需做公众参与调查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水: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利用出租方现有设施),NH3-N满足(DB33/887-2013)中的其他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满足(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废气:车间负压收集,送至屋顶高空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 固废:废包装桶、沾有溶剂的废抹布和手套、废滤芯、废玻璃片和废弃样品均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J0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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