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孟祥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城区各分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孟祥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潘革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吕晓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詹耀锋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毛晓园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信息与财务处处长;

艾飞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

陈天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陈健松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

来勇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辐射环境监管处)处长;

王珍薇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应晓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许皖菁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局长;

相震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局长;

邵煜琦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局长;

郑仙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局长;

高亦良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局长;

郑小龙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向忠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

安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王磊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钱英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吕巧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

杜剑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朱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

沙剑飞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洪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副局长;

陈佩月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希芝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竹湘锋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楼基浩、廖欣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副局长;

王勤、管丽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副局长;

林燕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副局长;

宣建鑫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叶敏同志任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沈巍同志任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中平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昀同志任市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自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二级调研员;

莫水龙、李道康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二级调研员;

许警、郑恩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二级调研员;

祝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二级调研员;

金耐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二级调研员;

黄炳元、徐一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高越晗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处四级调研员;

应巍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信息与财务处四级调研员;

楼珂良、郑雪元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

王奇志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四级调研员;

树长青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

林晖、孙泉法、俞岳亭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四级调研员;

吕菲菲、金建光、项锦程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四级调研员;

沈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四级调研员;

罗翀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四级调研员;

杨根芽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主任科员;

胡涵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鲁飙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孔晓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上述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赵争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主任(处长)职务;

郭丹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职务;

傅剑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西湖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职务(挂职干部)。

中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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