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年11月26日-11月2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杭州明欢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19]35号

2019年11月26日

见附件

2

杭大江东工出[2017]6号工业地块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19]36号

2019年11月27日

见附件

3

杭州启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19]37号

2019年11月28日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2987912(C23号环保农业窗口)        传真:82987920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环保农业窗口(C23号)

附件:杭州明欢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杭大江东工出[2017]6号工业地块项目

杭州启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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