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审联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办证多头跑、多次跑、环节多的问题,持续推动减环节、简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优服务,努力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办事流程优化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9〕248号)文件精神,以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为目标,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草拟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审联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审联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11月5日前反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联系电话:87238493;邮箱:48836982@qq.com

传真:85085325

附件:1.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审联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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