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资讯 | > 公告公示 | > 建设项目(历史栏目) | > 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8年9月10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求是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 西湖区文二路383号 | 杭州求是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医院主要诊疗科目为眼科(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眼屈光、眼部肿瘤整形、眼预防保健、小儿眼科、斜弱视等)/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推拿科专业)/内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医学验光配镜室、病案室等。建筑面积约18654m2,总投资107000万元。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行政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VRF空调室外机、风冷热泵机组、真空燃气锅炉和油烟净化器使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并在底部采用减振垫。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恶臭由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地埋式且运行时全封闭,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除臭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烟尘、NOx、SO2经竖井排放,设1个排放口,位于大楼11F屋顶东侧。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1F屋顶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餐厨垃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3、项目医院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外运前需经消毒(常用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 4、医疗固废先在医院指定固废收集点暂存,然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在危险废物包装、收集、运输及分类贮存过程的污染控制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5、建设单位应做好固废的日常管理,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委托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人:杭州市环保局西湖环保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88156310 传真: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西湖区审管办环保窗口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