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杭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为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欢迎于2018年5月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含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给杭州市环保局机排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22号环保综合大楼3楼(邮编:310014)传真:88030306
联系人:陆鹏 联系电话:8835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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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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