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2018年12月06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省乔司监狱新建文泽北路、海达北路两条道路工程

省乔司监狱内新华路以东、翁盘路以西地块,杭州乔司东、乔司农场南区块红线范围内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文泽北路(新建河北—省六监段)位于下沙开发区乔司农场片区中部,为城市主干路,设计全长约3126m,红线宽约40m。设计道路平行现状二号坝河,南起新建河北(与跨新建河桥平顺衔接),南向东北分别与新建路(规划),五一路(现状,未按规划建设)及规划五号路(规划)相交,北至省六监。沿线跨三条现状河道,分别为五一河,闸北河及北闸北河,均需新建跨河桥涵。红线面积约128627 m2。

海达北路(新建河北—五一路段)位于下沙开发区乔司农场片区西部,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约1095m,红线宽约40m。设计道路南起新建河北(与跨新建河桥平顺衔接),南向东北与新建路(规划)相交,北至五一路(现状,未按规划建设),沿线跨越现状五一河,需新建跨河桥涵。红线面积约43680m2。

本项目不开展公众参与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气: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应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在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时,必须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湿润处理、洒水等措施,以减少扬尘;

营运期:限制排污严重的车辆上路,以保证汽车安全行驶和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减小车辆尾气污染的范围。加强对道路路基、路面的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度和清洁度,确保道路畅通,减少行使扬尘。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申报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要提前向公众进行公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施工工艺;

营运期:采用沥青低噪声路面,从源头上减小道路交通噪声源强;加强软基处理,减少连接处因沉降引起的高差;优化线形、降低纵坡,减少爬坡噪声增量。

废水: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收集并沉淀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含泥废水(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作为施工场地防尘洒水;

营运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事故工况下,即在发生泄漏后,应及时截断雨水排放口,经收集后的泄漏液及时收集,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固废:施工期:施工期内的土石方在区域内统筹平衡,用于绿化及场地填筑;

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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