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18年11月30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抛光废水及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抛光废水经隔油处理后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合并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无废水直接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模具加工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由于本项目模具产能较小,年产量仅为200

套,打磨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磨床配套的除尘设备收集净化处理,未净化部分通过除尘设备尾部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及合理的平面布置图等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企业四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不得相互混合。废乳化液、废拉伸油、废矿物油、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金属边角料、污泥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在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加强管理,本项目固废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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