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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8年12月28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清扬医院建设项目 | 西湖区留下街道留泗路1号 | 杭州清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医院诊疗项目主要包括为: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急诊室。租赁面积6000平方米,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经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至七格污水处理厂。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废气经收集和高能离子除臭系统处理后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空调外机等风机的维护保养,加强运转部件的润滑,降低摩擦力; 2)合理空调外机等风机的布局设备,将产噪较高的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居民楼区域。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试剂瓶、废液、纱布、玻璃瓶、棉花等,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填埋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人:杭州市环保局西湖环保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88156310 传真: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西湖区审管办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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