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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8年12月25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 | 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大街23号厂区半制品分厂 | 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公司增加1台辐照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辐照橡胶预硫化。 | /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项目辐照加速器自带能够满足防护要求的屏蔽机房。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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