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8年12月24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DK2+794–DK8+541)及(DXCK0+000-DXCK1+536)

杭州市江干区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DK2+794–DK8+541及(DXCK0+000-DXCK1+536)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为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的渔人码头站(含)至七堡老街站(含)及四堡停车场出入段线,主线全长5.747km(出入段线长1.536km),设车站6座,全部为地下线。

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其结果真实、可信,基本反映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环境利益相关方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硬质围挡;主要道路硬化;施工场地设施渣土车辆清洗槽;渣土车辆表面覆盖。(2)施工场地设置化粪池、沉淀池和格栅、干化池,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其他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临近敏感建筑物时,设置临时的3~4m高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4)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强振动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周边敏感点与风亭之间的距离在15m以上。(2)沿线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3)御道站1号风亭的排风井、活塞风井设置插入损失量不低于30dB(或长度不小于3m)的消声器。(4)设置钢弹簧浮置板道床、GJ-III减振扣件。(5)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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