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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9号北房标准厂房东区10幢1-3层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17号杭州天元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一层厂房 |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租赁杭州天元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17号杭州天元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一层厂房(建筑面积3888m2)作为生产车间;同时将现有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和纸管品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8号大街19号北房标准厂房东区10幢2层生产车间,扩大到1-3层,1层作为生产车间,2层和3层作为办公、设计部分以及调试实验室。扩建后企业总产能为年产汽车零部件检测设备150台。 | 本项目不开展公众参与 | 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水:两个厂区的生活污水均经出租方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接管。NH3-N满足 (DB33/887- 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指标满足(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废气:本项目无废气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合格零部件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等;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两个厂区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9162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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