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城分局关于2018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8年12月18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新河(新天地街—德胜路)综合整治工程

下城区东新单元,北起新天地街、南至德胜路

杭州市下城区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东新河(新天地街-德胜路)综合整治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东新单元,北起新天地街,南至德胜路,河道长约2003米,宽20~30米,河道两侧绿化带宽度为10~30米,项目用地面积约64952平米(绿地面积约43111平方米),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清淤疏浚、驳坎护岸、景观绿化、游步道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社区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同时在浙江省政务网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无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其它意见。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较多,应设置临时沉淀池,经多级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移动公厕,生活污水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严禁直接排入附近河道。

2、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工地周围应当设不低于2.1m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运输土方车辆要用封闭式车辆,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量。清淤疏浚尽量选择枯水期,污泥及时固化回用。

3、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一次连续施工不应超过36h为宜建立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维护和保养。

4、建筑垃圾应及清运,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置,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填埋,运输过程加盖密闭,防止沿途洒落。淤泥经车载浓缩脱水机浓缩脱水,泥饼用作河道两侧绿化区底层填土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939831、87939832 传真:87939831 邮箱:xc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15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16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城分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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