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32号提案的答复

    别:B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823

                   签发人: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32号提案

的答复

                      

王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排污排气企业场所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蓝天白云,杭州市提出了“五气共治”工程,通过持续推进“工业废气”、“燃煤烟气”、“车船尾气”、“扬尘灰气”和“城乡废气”整治,大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PM2.5年均浓度(44.6µg/m3)较2013年PM2.5年均浓度(70µg/m3)下降36.3%,超额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6%的目标任务。对废气排放企业的监测和执法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引导企业带头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通过媒体等正力量的舆论导向,带动社会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媒体合作、深化新媒体运营、加强公众参与等形式,围绕建设“清洁排放区”、 “五气共治”等环保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焦点问题做好宣传,不断增加公众与环保部门的互动,提升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让社会公众了解实情,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提高对废气排放企业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智能化监测监管水平。继续强化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施“24小时监控员”的作用,严格查处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施,监控数据超标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提高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监测和分析能力,发挥智能化环保监测设备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试点开展工地扬尘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工作,逐步遏制扬尘和油烟扰民的现象。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取样、监测等智能化装备水平,提高现场执法时的预判和分析能力。

我们相信,参照您的建议,不断提升废气监测能力,通过群众监督,部门联动配合,一定能遏制废气违法排放行为,不断改善杭州市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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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宿志弘 联系电话:87238505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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