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89号提案的答复

    别:B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822

                   签发人:沈海峰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89号提案

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健全VOCs整治长效机制 精准治霾助力“杭州蓝”》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该集体提案针对我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改革现有生态资金补助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将VOCs税征收工作与整治工作进行整合等建议,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对于我市下一步深入推进VOCs整治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 杭州市VOCs整治的现状

 2013-2017年,我市在省环保厅统一部署下,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治理工作,累计共完成900余家次重点企业治理工作,其中列入每年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任务企业总数为824家,列入省厅年度任务企业总数333家。累计完成30家重点化工(石化)企业的LDAR技术改造。主要成效如下:

1、VOCs防控体系初步建立:通过5年的治理工作,我市初步建立VOCs防控体系,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基本覆盖,完成了一轮治理,VOCs污染无序排放状况得到了初步控制,相关信访投诉数量明显减少,企业的主动治理意识得到较大提升。

2、VOCs排放得到大幅削减:经初步测算,通过治理,全市VOCs削减成效明显。从区域来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是削减重点区域,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比2012年前年减少VOCs排放5千余吨。

3、整治示范区初步建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建德市区域内重点企业已基本纳入整治并已完成,已初步达到整治示范区要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橡胶、印刷、涂装等重点行业,萧山区涂装、彩钢、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江东装备制造(汽车)、化纤等重点行业都有一批企业取得了初步治理示范效果。

4、执法装备及监控能力得到提升:市级已具备对重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建德市已建立重点园区自动监测点,市环境监察支队已配备挥发性有机物简易执法装备。2017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涉VOCs等废气排放的环境违法案件208起,执法力度明显加强,并通过对10家重点企业试点安装VOCs在线检测工设施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重点企业VOCs排放的监控能力。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严格项目准入,大力推进源头减排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态红线、环境功能区划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把好项目审批关。对涉及VOCs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大气整治要求和工艺、治理的先进性,及“以新带老”要求,及对新增VOCs的按1:2削减平衡的要求,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限制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集聚区),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主城区(六城区)范围内原则禁止新建、扩建排放VOCs的工业项目。

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大对涉VOCs “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推进卫浴、家具、汽车配件加工、竹木制品等500家涉VOCs “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顿。

(二)完善标准法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我市从2017年起,参考先进省市经验,已启动编制涂装、化纤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今年将力争早日发布实施。目前VOCs整治补助依据的是《杭州市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办法》(杭环发〔2010〕5号、杭财基〔2010〕17号),该补助是事后补助,即在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后,由企业向属地环保部门提交VOCs整治项目达到整治规范的证明材料及审计报告,由属地环保部门签署意见,上报市级环保部门经审查后才有可能获得政府的一次性补助。今年,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修订《杭州市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办法》,参考提案中的有关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补助机制。《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于2017年8月颁布实施,相关建议我局将在法规修订时向有关牵头部门汇报。

(三)加强监测预警,确保数据科学可信

正如提案中建议所述:“要加强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和考核,确保数据科学可信”,我局已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杭环发〔2018〕11号),市环保部门将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风险评估和随机抽查机制。环保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加强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今年我市将强化大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指标包括PM2.5和O3等)建设及运行,并运用于日常管理。已排定41家重点企业,今年将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今年还将继续推进LDAR治理工作。

(四)强化过程监管,推进“一厂一策一档”

我市将借鉴上海、宁波等地的经验,选取今年整治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治理,要求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加强对企业治理方案事前服务,确保企业治理方案科学高效,并建立完整的整治台账。加强企业治理过程的过程监管,定期通报企业整治进度和存在问题,同时,市环保局已将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通过定期监测,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五)加强专项执法,倒逼企业达标排放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大气执法力度,每年增配2套以上的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VOCs排放的化工、涂装、合成革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专项执法,打击企业违法排污。目前我市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的信息已经纳入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可以倒逼企业通过整治提升实现达标排放。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420

 

经办人:顾泽平 联系电话:8723854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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