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类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8〕21号
签 发 人: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致公党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科学管理处置医疗废物 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你委提出的“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实现物尽其用”及“加快建立以城市为核心的医疗废物管理协同体系,监管部门之间无缝对接,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连贯性和统一性”等建议,都很有前瞻性、针对性,对加强我市医疗废物长效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我局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近年来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杭环发〔2013〕126号)、《关于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的函》(杭环函〔2015〕378号)、《关于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整改要求的函》(杭环函〔2017〕109号)等文件,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要求。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市医疗废物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杭卫计发〔2017〕47号),与卫计委、公安等部门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查,查获3起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件,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
为合理优化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区域布局,一方面,提升原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目前承担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的处置规模已从1.314万吨/年提升至4万吨/年。另一方面,在大江东临江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杭州市第三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包含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我局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市城投集团及项目建设地政府大江东管委会等研究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调价工作,我局领导专程赴市物价局沟通协调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事宜,并派员参加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的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事项专题会议。同时,对周边省、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模式和标准进行了调研,建议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保本微利”原则,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保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0日
经办人:季力 联系电话:87238577
抄送:市政协,市政府办公厅。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