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A类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8〕10号
签发人:
关于市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下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卫计委:
陆萤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废物智能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局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2017年6月专门发文《关于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整改要求的函》(杭环函〔2017〕109号),要求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及市卫计委、市环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我市医疗废物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杭卫计发〔2017〕47号),与各级卫生计生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对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流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合力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工作。
二、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调价工作,我局领导专程赴市物价局沟通协调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事宜,并派员参加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的关于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事项专题会议。同时,对周边省、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模式和标准进行了调研,建议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保本微利”原则,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以上为我局会办意见,供答复代表建议时参考。
2018年3月26日
8723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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