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类 别:B类
复函编号:杭环提(2018)3号
签发人:沈海峰
关于省人大十二次一次会议(衢21号)
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省人大代表朱素芳提出的《关于拓展衢杭协作新领域共建钱塘江生态经济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2016年初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钱塘江及其上游是杭州、衢州两地人民的母亲河,钱塘江流域的发展必须深入贯彻十九大新发展理念,深刻领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精神,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拥江发展”战略,始终强调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保护中合理利用、科学利用,统筹区域生态带、文化带、景观带、交通带、产业带、城市带建设,并将生态带建设置“六带”之首。因此,衢杭两地钱塘江生态经济带的建设应当基于保护基础上的合理开发。
钱塘江流域的保护历来是我局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2015年的“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对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沿线两岸进行大力整治和保护,原先“杂乱差”的两岸面貌大幅改善,水源水质进一步提升,生态景观带全线贯通,为我市实施“拥江发展”战略积累了宝贵经验,国内多个城市曾前来学习考察。围绕钱塘江流域的保护和发展,我局近期及未来将开展的相关工作主要有:
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空间布局管控。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贵委、规划局牵头六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区、县(市)工作。目前,我市及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和三县(市)均已完成划定工作。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622.24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3.37%,面积和比例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今年,我局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实地勘界定标,制定配套制度,并实施严格的红线管控。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拥江办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10月启动编制《杭州市“拥江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专项规划》(即生态带专项规划)。今年初以来,我局和规划编制组对市经信委、农办、农业局、建委、城管委、林水局、交通局、规划局、气象局等上门座谈调研。元宵节后又实地赴淳安、建德、桐庐、富阳、下沙、大江东、萧山、滨江、西湖等钱塘江沿线区、县(市)对座谈调研。深入实际掌握一线情况,准确把握部门和地方的工作重点和相关需求,确保规划内容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争取在今年6月份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尽快上报实施。同时要求沿江各区(县、市)做好分段实施方案。重点是通过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构筑点线面结合的钱塘江流域生态格局和山青水净天蓝的流域环境,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发展新高地。
二、融入“拥江发展”战略,完善钱塘江流域生态体系。一是构建完善流域生态系统。保育关键生态节点,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优化城市、河道空间布局与规划,保留永久生态空间,留足通风廊道。二是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沿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钱塘江两岸严控项目准入关,加快绿色发展。协调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强化千岛湖富营养化控制和钱塘江水质保护。三是配合做好取水口上移相关系统性研究工作,为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当好参谋。四是推动实施岸线修复与生态修复。对沿江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施工场、废弃堆放场等实施关停、清理、复垦或生态化改造。推进大江东(江海)等重要湿地综合保护。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化生态村、美丽乡村建设。
三、聚焦流域水质改善,持续深化“五水共治”。我市河流基本属于钱塘江流域(临安、余杭少数河流属于太湖流域)。2015年以来,我市聚焦流域水质改善,坚持以“零直排区”建设和河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五水共治”,2017年全市市控以上功能区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8.5%,Ⅳ-Ⅴ类占11.5%。12个国控饮用水水源地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率均为100%,安全保障率达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全市已全面完成剿灭劣Ⅴ类水体。下步着力在五方面巩固和提升水质改善工作:一是牵头全面落实“水十条”各项重点任务。打造全域2.0版“污水零直排区”,实施精准化的雨污分流,巩固剿劣成果。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清理保护区内的违规建设项目,强化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千岛湖水源保护,继续深化完善与黄山市的上下游共保机制,强化淳安县境内的农业和林业污染防治,推动区域内所有铅锌矿关闭。三是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建设,对水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专项督察,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开展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四是配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逐步将前几年建成的无动力设施提标改造改为有动力设施。以畜禽养殖为重点,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五是推动重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30万吨/日的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20万吨/日的临平净水厂;8万吨/日之江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20万吨/日的钱江污水处理厂四期、20万吨/日的临江二期等。
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沿江绿色发展。一是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充分利用环保政策、法规、标准、措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坚持“减存量、控增量”两手并进,把“散乱污”企业整治作为供给侧改革重要举措,推动我市二次产业实现“凤凰涅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