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 指标 | 目标(指标)名 称 | 考核内容及指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目标分值 | 完成工作量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关键指标 | 主要污染物减排 | 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0%。(备注:在完成挑战目标基础上,化学需氧量 | 一、完成情况:根据初步测算,2017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分别比2016年下降12.9%、17.5%、9.5%和9.2%(最终以省环保厅确认结果为准)。可完成2017年省环保厅下达的水、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工作举措: (一)周密部署全年工作计划。我市印发了《杭州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杭减排办〔2017〕3号),共实施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124个,所有项目均具体落实到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 (二)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新增处理能力23.7万吨/日;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11个;完成截污纳管项目5个,全年平均新增处理水量2.56万吨/日。2017年杭州市本级污水处理率为95.49%,比2016年提高5.43%,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数据来源市建委)。 (三)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5个,均为生猪养殖场,2017年出栏量为4.07万;关停生猪养殖场40家,原养殖量61044头。完成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52家,总处理规模均为5.2万吨/日。 (四)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程。完成油墨制造行业污染治理项目1个,印染、造纸等行业结构关停项目13个。 (五)科学开展河道清淤工程。针对淤泥成分、水域特点等,科学合理选用清淤方式,鼓励选用生态环保方式,实现生态清淤、淤泥脱水、垃圾分离、余水循环处理一体化、流程化,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逐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河道疏浚项目2个,疏浚底泥9.84万立方米。 (六)制定出台清洁化改造相关技术导则 为解决企业改造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验收监测问题,确保改造后的低浓度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准确、稳定、可靠,并满足烟气清洁化改造工艺过程控制和环保排放监测的要求,我局相继制定了《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超低排放)改造低浓度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超低排放)改造竣工验收技术要求》、《杭州市超低排放设施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等技术性文件,为改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政策支持。 (七)制定清洁化改造补助政策 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杭州市燃煤锅(窑)炉清洁化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杭州市六城区、下沙、大江东和富阳区的改造项目,市级财政按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助,属地财政按30%进行补助,其余40%由企业自筹;对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区的改造项目,市级财政按总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属地财政按40%进行补助,其余40%由企业自筹。 三、绩效分析: 通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水、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根据2017年考核断面监测数据测算,杭州市列入《目标责任书》地表水考核的13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达到13个,比例为100%,无劣V类水体断面。 (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2017年,杭州市区SO2年均浓度为11μg/m3,NO2年均浓度为45μg/m3,PM10年均浓度为72μg/m3,PM2.5年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8.3%、0%、8.9%、8.2%;同比2015年分别下降31.2%、8.2%、15.9%、21.1%。 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杭政函〔2014〕80号)目标,到2017年底全市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6%以上,即达到51.8μg/m3,我市已超额完成任务。 2017年杭州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2016年下降9.5%、9.2%,比2015年分别下降14.1%、14.0%,基本与PM2.5累计下降幅度一致。 | 15 | 180% | 大气处 | 挑战指标 |
重点工作目标 | 治污水 | 消除省、市、区控所有劣五类水质断面。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92.3%以上。实现城区污水“零直排”、县(市)全域可游泳。 | 一、完成情况 杭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根据2017年考核断面监测数据测算,杭州市13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达到13个,比例为10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十三五”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3%,其中,省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94.6%,国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8.5%。实现城区污水“零直排”。西部淳安、建德、桐庐县(市)控以上功能区实现连续两年达标率100%,已满足全域可游泳目标要求。 二、工作举措 2017年杭州市围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目标,坚决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出实招、上项目、创特色、攻难点,治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17年杭州市继续打造“污水零直排区” 2.0版,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全市计划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267.3公里,实际完成356.9公里,累计完成年度计划的133.6%。2017年杭州市本级污水处理率为95.49%,比2016年同比提高5.43%,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截污纳管项目342个(今年计划295个),雨污分流项目339个(今年计划280个),完成率分别为115.9%和121.1%。 三、工作绩效 根据《水十条》考核要求,杭州市列入水十条地表水考核的13个断面,目标任务为:2017年Ⅰ-Ⅲ类断面达到12个,比例为92.3%。根据2017年考核断面监测数据测算,杭州市13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达到13个,比例为10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三五”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3%,比2016年同期上升7.7个百分点。其中,省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94.6%,国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8.5%,比2016年同期上升3.8个百分点。 实现城区污水“零直排”。西部淳安、建德、桐庐县(市)控以上功能区实现连续两年达标率100%,已满足全域可游泳目标要求。 | 6 | 100% | 水处 | |
牵头完成5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消灭企业污水直排口,工业废水纳管排放。培育环保领跑示范企业5家,完成涉水特色行业整治企业50家,削减废水排放量15万吨。 | 一、完成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了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并通过市级验收。已培育了环保领跑示范企业达利(中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已完成了涉水特色行业整治企业50家,其中萧山区水洗定型企业22家、大江东农副食品加工企业8家、淳安县缫丝纺织企业4家、临安市线路板企业2家、桐庐县水洗企业1家、富阳区造纸企业13家,累计削减废水排放量15万吨。 二、工作举措 1、落实工作任务。实施一轮彻底排查、梳理一份任务清单、制定一个整治方案。制定了《关于印发杭州市涉水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杭污整提办〔2017〕1号)、《关于开展全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的通知》(杭环发〔2017〕40号)等相关文件,指导相关工作开展。 2、建立工作机制。将涉水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五水共治”、“美丽杭州”和市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工作通报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能及时落地、按步推进。 3、强化工作指导。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开展实地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同时对整治完成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三、工作绩效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家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工作通过了市治水办组织的市级部门验收(杭治水办〔2017〕243号);达利(中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已按照《浙江省重点行业环保“领跑”示范企业评估办法(试行)》完成自评培育工作;完成涉水特色行业整治企业50家,其中关停淘汰5家,整治提升45家,初步测算累计削减废水排放量15万吨以上。 | 8 | 100% | 水处 | |||
大气污染防治 | 制定并实施《2017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启动“清洁排放区”建设,完成《杭州市打造“清洁排放区”若干意见》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6%以上,达到51微克/立方米以下。 | 一、完成情况 牵头制定了《2017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于2017年5月印发实施(杭政办函〔2017〕60号)。《计划》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提出了“燃煤烟气”、“工业废气”、“车船尾气”、“扬尘灰气”、“餐饮排气”及“应急保障”六大方面的主要任务,全力推进“五气共治”工作。 着力推动“清洁排放区”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同时写进了市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2017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7〕2号),对标“九个最”(最严标准、最严准入、最优结构、最严整治、最严监管、最强支撑、最强保障、最严考核、最广泛参与),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实现“五个化”(能源结构清洁化、排放标准清洁化、产业发展清洁化、车船尾气清洁化和居民生活清洁化)的建设目标。 2017年,杭州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累计271天,与2016年同比增加11天,优良率74.2%,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杭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44.6μg/m3,同比下降8.6%,与2013年同比下降36.3%。 二、工作举措 1、强化通报考核。《2017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印发实施后,围绕《计划》重点内容,不定期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通报,包括空气环境质量、“五气共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结合《计划》相关内容,及时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编制,报市考评办后印发实施。《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牵头对大气“清洁排放区”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并召开各层面讨论会,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 2、强化抄告督办。针对露天焚烧火点等情况,下发《关于加强秸秆、垃圾禁烧监管的函》,对涉及焚烧火点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下发抄告函共22份。针对工地扬尘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拆房工地扬尘管控的通知》、《关于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核查整改工作的抄告函》等,加强督察、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整改不到位的地区,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察督办。在全国学生运动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督察力度。 3、强化沟通协调。《2017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和《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都经过多次会议研究讨论、书面意见征求,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沟通,不断修改完善。同时,结合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等具体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工作协调。据不完全统计,召开各类讨论、对接、协调会议约50次。 三、绩效分析 2017年,杭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44.6μg/m3,比2013年下降36.3%,远超过考核目标要求“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6%以上,达到51微克/立方米以下”,能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6 | 140% | 大气办 | ||
市区环境空气PM2.5浓度达到51.8μg/ m3以下,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同上 | 6 | 大气办 | 追加指标 | |||
完成27台热电锅炉的清洁化改造,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3500吨、氮氧化物1500吨、烟尘900吨;完成燃煤电厂(热电)、10t/h以上燃煤锅炉企业烟气清洁化工程年度计划,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全市回收汽油1000吨以上,削减挥发性有机物1000吨以上。 | 一、完成情况:1、按时完成27台热电锅炉的清洁化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最严格的燃气轮机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根据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细则的规定进行计算,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3744吨,氮氧化物1592吨,烟尘911吨。2、按时完成18台10t/h以上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化工程或关停年度计划,其中关停12台,完成清洁化改造6台。3、截至11月底全市共回收汽油1261.531吨,超额完成“回收汽油1000吨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全年计划的百分之126.15%。 二、工作举措: 1、热电锅炉、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方面 一是制定《杭州市超低排放设施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和《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低浓度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等相关技术性文件,为企业改造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引和导向。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为加快推动清洁化改造工作,我局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及9月26日召开了两次清洁化改造工作会议。通报了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及省厅对超低排放技术评估的相关要求、介绍了《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和《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要求》、《清洁化改造竣工验收技术要求》等文件的相关内容、详细解释了清洁化改造竣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及开展监测前企业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协调解决了改造工程、性能监测、技术评估等环节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确保了工程按时完成。三是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结合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对热电企业和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改造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四是加强在线监控力度。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对已完成改造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实施监控,监督企业确保清洁化改造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油气回收工作方面 一是年初制定下发了《2017年油气回收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全年组织油气回收业务培训3次,培训环保执法人员52人、油企法人及一线工作人员249人;三是加强监督检测。全年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采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形式进行抽测,4家检测机构参与了监督性检测;四是加强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加油站98座、油库2座,督促整改29座,立案查处12座,处罚金额32.6万元;检查油罐车16辆。五是在省内首次实施储油库对油罐车油气回收年度检测报告登记备案制度,防止油罐车密闭性差造成油气污染。 | 10 | 大气处、机排处 | ||||
完成5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任务,全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3000吨。 | 一、完成情况:2017年以来,积极推进5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截至12月底,已完成5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任务,全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100.1吨。 二、工作举措:一是学习调研。赴宁波、上海等地学习调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经验;二是加强管理。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日常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强化执法。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VOCs排放企业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围,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查处涉及废气环境违法案件218起,执法力度显著加大;四是组织培训。先后召开了印刷包装行业VOCs治理工作讨论会、全市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包装印刷和涂装行业VOCs整治技术培训会、全市环保系统VOCs政策法规及监督执法培训会等,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绩效分析:已完成5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任务,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100.1吨,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任务,通过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 8 | 100% | 大气处 | |||
完成上级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 | 一、完成情况:截至12月31日共淘汰老旧车23119辆(上级未下达具体的淘汰数量) 二、工作举措: 1、联合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制定下发了《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政策,鼓励车主提前淘汰国三柴油车,8月18日正式启动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的相关工作,截至12月底,已受理补助申请4034辆,已完成支付1668辆,支付资金约3573.6万元; 2、会同商务部门联合下发《转发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函》,积极促进二手车交易; 3、会同交警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登记环节机动车环保检验 工作的通知》并抓好落实,严把机动车环保准入关; 4、加强机动车执法,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放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会同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对混凝土车、垃圾清运车、渣土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723人次,检查车辆3011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11辆机动车进行处罚,共处罚金14500元。 | 5 | 100% | 机排处 | 免检项目 | ||
生态文明建设 |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在项目审批中对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深化钱塘江河长制工作,完成钱塘江流域淳安等地5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三江两岸”生态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的调研工作,完成《千岛湖保护专项生态补偿办法(意见征求稿)》。(重点突破改革目标) | 一、工作成效: 1杭州全市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5622.2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37%。10月23日市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11月2日,杭州市政府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上报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11月28-30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原则审核通过15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2、完成淳安等地钱塘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54个行政村。 3、《杭州市千岛湖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求工作,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工作举措: 1、根据省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均成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月7日、7月12日分别召开了县(市)和市区工作布置和培训会,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牵头六城区的划定工作,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区、县(市)工作。召开十余次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经3轮征求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向分管市领导进行3次汇报。于10月21日将《杭州市六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10月23日徐立毅市长专题研究杭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原则同意该划定方案。11月2日汇总其他五区两县一市(指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由市政府一并上报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 2、严格执行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落实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不符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要求等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3、通过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给淳安、建德、富阳等县市区,并积极推动实施。截至目前,淳安县33个行政村,建德市11个行政村,富阳区11个行政村,共计54个钱塘江流域的农村已完成综合整治。 4、2017年3月,我局会同淳安县赴云南洱海、抚仙湖开展了生态补偿机制调研,2017年7月,我局联合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水局等单位赴淳安县开展千岛湖生态补偿机制专题调研。于10月底《杭州市千岛湖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实施方案(初稿)》。11月多次组织局内部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编制组对《杭州市千岛湖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实施方案(初稿》进行了专题讨论和修改,并以生态办名义书面征求了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林水局、市统计局等7个部门和淳安县政府、建德市政府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杭州市千岛湖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根据讨论情况对该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修改后,11月27日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并原则同意。 | 8 | 100% | 生态处、水处 | 免台账 | |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出台《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年内启动对4个区、县(市)首轮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机制。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关投诉、信访问题的查处,强化生态环境监管。(重点突破改革目标) | 一、工作成效: 1、印发《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2、12月18日,启动市级层面环境保护督察,对萧山、富阳、余杭、桐庐、大江东、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等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察; 3、根据省市部署,顺利完成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迎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截至12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移交159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完成整改1506件。 二、工作举措: 1、为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监管,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开展了《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坏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工作,由我局牵头拟定《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 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初稿)》,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形成《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 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生态办名义下发正式文件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意见,修改完善。协调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办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城建处和秘书一处,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市对区环保督察工作: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制定《杭州市2017年环境保护督察方案》。12月18-22日,我市开展了环保专项督察,相关部门组成3个专项督察组,对6个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信访件整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共对69个问题进行了抽查,问询谈话76人,调阅资料123份,现场检查点位65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抽查全面了解和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并根据方案要求,在现场督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形成督察报告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 3、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亲自领办中央信访件。在督察迎检中,我市创新信访问题市领导领办、区领导主办机制和“每日大比武”考核机制,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充分肯定。二是现场督察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先行整改部署会,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挂账销号、加快整改进度。三是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杭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四是根据12月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以及省、市部署,召开全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部署暨培训会。按时间节点制定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 8 | 100% | 生态处、监察支队 | |||
最严环境监管与执法 | 全市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指标均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全年组织开展排污权竞价交易4次以上。 | 一、完成情况: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全年组织开展排污权竞价交易5次(详见交易明细表)。 二、工作举措 1、配套出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规则、登记办法和回购办法等制度(附图),确保排污权交易操作和管理更加优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已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我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式投运,该系统涵盖排污权交易审批模块、竞价模块、资金交易模块以及登记模块,进一步简化了排污权交易流程,帮助企业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排污权网上交易。 2、对于企业转型升级、深度治理产生的富余排污权指标,我们在交易政策和规则上鼓励企业挂牌出让,企业能够以最终最高竞价价格成交,交易所得均归企业所有,增强企业转型升级、深度治理的主动积极性。 三、绩效分析 1、2017年共组织了五期的排污权申购交易,共成交化学需氧量172.64吨、氨氮14.44吨、二氧化硫316.035吨、氮氧化物804.866吨,成交价总计47340170元 ,帮助130次企业成功获得排污权指标。 2、目前已帮助2家企业完成了富余排污权的出让,惠及受让企业5家,交易金额达到了31.94万元。(详见交易明细表) | 4 | 100% | 大气处 | 免检项目 | |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工作,做到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 一、目标进展: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行政监管,有效降低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6%以上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二、工作举措: 1、2月,下发《杭州市2017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思路和方向。 2、3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截至5月已完成纳入省厅任务清单的2家企业共计清零65吨; 3、4月,积极推进市环保局与市卫计委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杭州市医疗废物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我市医疗废物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多部门联合协作监管机制。 4、制定《“十三五”杭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计划》。 5、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检查。 6、与市卫计委联合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督察。 7、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检查工作。 8、组织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培训工作会议。 | 5 | 100% | 固废 中心 | |||
制定《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工业企业退役场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 | 一、目标进展:1、《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由市政府发文公布; 2、各区县已按照《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完成属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退役场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 二、工作举措: 1、2月底,在全省率先启动《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 并赴厦门、南昌调研《方案》编制工作,5月底完成定稿,6月由市政府发文公布《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向各区县市收集工业企业退役场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目前已基本建立项目库。3、完成3900多个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在环保部专网上部署,专网上完成,最终由省国土厅负责采样检测)。4、组织召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议。5、确定并发布已完成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 6 | 100% | 固废中心 | |||
不发生因监管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 一、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杭州市未发生因监管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工作举措:1、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市环保局110联动系统24小时在线,每周安排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待命,确保应急信息畅通,在接到事件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2、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17年,为保障操作手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对《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杭州市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个预案操作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确保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应急物资储备等信息准确有效。 3、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紧抓环境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强化环境风险源管控。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名录内企业,各地环保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查,市级环保部门每半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一律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察。 4、推进全市应急演练相关工作。为检验杭州市保障涉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和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能力,6月4日,在省环保厅指导下,杭州市环保局联合淳安县政府举行了千岛湖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11月3日又组织在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有效地检验了我市环保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进一步理顺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流程,为确保饮用水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完善杭州市市级应急物资库。为强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中应急物资调用效率,我市继续完善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库网络建设。在7个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的基础上,2017年增设大江东物资库,以“政府买服务”的形式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由市环保局出资,企业进行物资库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环境应急物资网络。目前,我市共建成8个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 | 6 | 100% | 监察 支队 | |||
生态环保投资 | 生态环保投资增长15%以上。 | 一、工作成效:通过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全市生态环保投资工作总体进展良好,根据各区、县(市)和市级相关部门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生态环保投资为80.4286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9.25%。生态环保的有效投资,带动了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治水、治气、治废等工作成效显著,大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日益提升,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2017美丽山水城市的称号,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日益增强。 二、工作举措:接到该项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和分析,第一时间对任务进行分解,借助市生态办工作平台,将其纳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年度生态文明(“美丽杭州”)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建立了定期梳理分析、定期协商沟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部门间和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另外,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的契机,以打造最严环境监管城市升级版为目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倒逼污染治理,促进全市生态环保投资持续有效增长。 | 5 | 100% | 生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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