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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骋东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 |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4层1401、1402、1403、1404、1405室 | 杭州骋东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浙江大学 | 杭州骋东口腔门诊部已于2017年5月8日经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复同意设置(批复内容详见“江卫计发[2017]51号”),项目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4层1401、1402、1403、1404、1405室,建筑面积约1451m2,内设牙椅17张,不设床位,诊疗科目有: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限拔牙)、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总投资约1000万元。项目营运后,预计门诊量为30人次/d,年运行天数为350天。本环评不对项目涉及的辐射部分进行评价,辐射部分由建设单位另行向环保部门办理辐射许可手续。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以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17年3月27日~4月10日和2017年5月22日~6月5日在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三叉社区居委会、健风社区居委会宣传栏、西子国际公寓宣传栏以及项目所在地进行了该项目的两次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社区均未接到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同期发放52份个人调查表和20份团体调查表,根据公众调查结果,58%的被调查个人和70%的受调查单位对该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其余均表示无所谓,没有个人和单位表示反对。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依托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分析,该废水处理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量的处理要求。 2、固废:(1)医疗固废收集后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2)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3)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应定期清理,危险废物应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容器盛装,密封包装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期间由专人看守防遗失,采用联单制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危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并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与监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的关闭等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3、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联系电话、传真:0571-87654130,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310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听证具体内容按照上述两法的规定实施。
注:如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杭州市环保局江干环保分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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